| 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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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5 16:48 文章来源:晋城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晋市商市〔2009〕78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晋城市商务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晋城市商务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
应急预案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我国已经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疫情非常重视,张茂才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对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王茂设市长亲自到市疾控中心检查指导,并专题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市防控领导协调组也多次召开会议,对防控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根据市防控领导协调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为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严密监控防范,用有效的工作举措,到位的保障体系,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保障
成立晋城市商务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王新善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许德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喜霞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梁红兵 (办公室主任)
原建民 (综合科科长)
马文秀 (财务科科长)
董吉翔 (市场科科长)
刘天新 (发改科科长)
张占英 (外贸科科长)
郭翠凤 (外资科科长)
闫爱琴 (监察室主任)
张建华 (老干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市防控领导协调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市商务系统开展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主任由董吉翔兼任。具体负责承担本局防控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防控领导组决定的各项工作事项;负责与相关科室及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负责起草局防控领导组的有关文件,编写工作动态;负责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负责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监督管理;参加市防控领导协调组“生猪防疫组”和“出入境检疫检测组”的工作。
三、责任分解
办公室:负责防控期间值班工作;协调召开有关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防控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防控工作,做好有关场所的消毒、保安及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综合科: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和市防控协调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发送相关信息;负责在晋城市商务局网站发布商务系统防控工作的有关动态,并配合办公室、市场科等做好防控宣传工作。
财务科:负责局机关防控工作经费的落实。
市场科:负责猪肉市场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场点储备猪源的监管,指导其做好防控工作;负责编发防控工作的相关信息。
发改科:负责协调全市商业、服务行业做好防控工作,向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外贸科:负责协调协调全市外贸进出口企业做好防控工作;向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外经外资科:负责掌握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境人员信息动态,及时将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到每一个外资企业,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协助指导外派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做好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老干科:负责指导局机关退休老干部做好防控工作,并向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局防控领导组各位领导,并通知局防控办上报市防控领导协调组及办公室。
2、建立涉外企业联系制度。由局外贸、外资科负责及时掌握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入境人员的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应防控工作。
3、建立预警预报制度。由局市场科负责在防控期间紧密跟踪市场动态,认真监测猪肉市场运行状况,加大对市、县两级生猪活体储备场点储备猪源的监管,一旦肉食市场出现滞销或脱销现象,要立即启动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确保市场货丰价稳。若发现生猪活体储备场点出现疫情,要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隔离猪源等必要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4、强化市场监管。由局市场科负责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监管工作,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就地隔离带病生猪,就地封存问题肉品,督请动检、卫生等部门进行检疫检验,对问题生猪和肉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5、建立局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防控工作,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向局防控领导组汇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责任追究
对思想麻痹工作敷衍,没有有效开展防控工作的有关责任人要予以警告,责令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弥补工作缺陷,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对不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不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不服从领导组领导的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认真整改。
对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延误防控工作,导致疫情蔓延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撤职处分,并视情节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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