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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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5 08:02 文章来源:晋城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5月14日下午,全市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专项斗争领导组组长王茂设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茂设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围绕全市大局,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推进集中整治,引深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专项斗争领导组副组长石正民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宣布了关于对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煤矿事故责任处理的通报。副市长贾联亭宣读了我市《关于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实施意见》。
石正民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任务。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腐败案件。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建立煤炭领域长效机制上出成果。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王茂设在讲话中指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营造了开展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主动申报工作成效明显,全力清缴了一批涉煤资金,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初步构建了一些煤炭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在专项斗争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方法、好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良好的环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为推进集中整治奠定良好的基础。
王茂设指出,集中整治阶段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加之当前经济发展的困难较多,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坚持正确方向,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定工作信心,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当前经济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与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企业重组、实现关闭整顿、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从体制和机制上规范经济秩序,为国家和人民谋取最大利益。
王茂设要求,集中整治阶段是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和重中之重,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突出三项重点任务:一是突出抓好清理整治工作。要认真查找漏洞,精心组织专项审查和专项清理,继续追缴流失资金。要对县(市、区)和重点部门进行督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集中清理整治深入开展。二是要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涉煤腐败案件。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案件来教育广大干部,形成一个遏制腐败的浓厚氛围。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构建惩治和预防涉煤领域腐败体系。
王茂设强调,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煤炭领域反腐败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研究集中整治阶段的实施方案,亲自部署集中整治工作,督促、开展和落实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对具体工作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具体单位和人员。要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克服困难,稳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以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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